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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2015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6-25 浏览量:

校属各部门:

根据本年度的教学计划,2015年暑假作如下安排:

一、学生假期:7月18日——9月5日

9月6日(周日)全体在校学生报到注册,9月7日正式上课。第二次考试和答疑时间根据教务处安排执行。

9月4、5日奉贤校区2015级本科新生报到,9月7日-20日军训,9月21日正式上课。

9月7日徐汇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2015级本科新生报到,9月8日-20日军训,9月21日正式上课。

9月15日徐汇校区高等职业学院新生报到。

9月5日201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9月7日正式上课。

二、教师假期:7月22日——9月3日

1、全体教师7月22日(周三)前完成本学年教学结束工作;

2、暑假期间,教师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技术开发,进行学科专业建设并完成布置的教学、学科竞赛指导等相关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3、暑假期间,各学院应做好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考察学校更名工作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9月4日(星期五)开始正常上班,做好新学年开学准备工作。

三、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辅人员、各院(部)行政人员和学生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人员暑期轮休时间为:7月23日——9月3日

1、暑假期间,上述各部门必须保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所有工作日必须有人值班,为教师暑期科研、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提供必要的服务。

2、暑假期间,各部门应做好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考察学校更名工作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上述部门人员可安排轮休;

4、上述部门其他工勤人员在暑假期间可适当安排轮休,轮休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二周;

5、产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6、9月4日(周五)起正常上班,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7、暑假期间各部门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根据《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处级干部管理的规定》(沪应院委〔2014〕47号)精神,暑假期间,处级干部离沪需提前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告,同意后并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沪。

五、各部门请将暑假期间工作日值班安排情况表(可在学校信息门户通知栏中下载)在7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报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徐一彦,电话:60873531)。

特此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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