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生) 复试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25-09-22 浏览次数: 1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2026年上海市推免工作提示》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优先”的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

坚持“应用导向、国家需求”的原则: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我校的人才培养定位,为国家建设和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选拔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坚持“严格把关、精益求精”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招生选拔体系,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 学部成立由学部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部招生复试方案细则,领导、统筹、协调学部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并提交推免生复试方案给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复试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 学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建复试工作人员库,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 学部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在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4. 学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部的复试工作。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若干面试考核组,考核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教授担任;考核组设秘书1人(可由考核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考核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

5. 学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识别复试环节的风险点,对复试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舆情等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复试方式

1.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和可操作,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推免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进行,网络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进行,备用系统拟选用腾讯会议;同时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AI防范作弊水平;在复试时当场从复试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如需进行网络笔试,则笔试需全程在摄像头下进行。

2. 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面试问答的形式,需要在视频连线之下,采用“双机位”进行,即“PC/笔记本电脑(含摄像头和麦克风)+智能手机”或“智能手机+智能手机”,PC和笔记本电脑应确保摄像头、麦克风及扬声器可正常使用。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模式,手机支持安卓和苹果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同时,开启“防缩屏”技术手段防止作弊,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切换屏幕,一旦后台发现缩屏等作弊行为,取消复试成绩。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的情况,则需要重新安排时间进行复试。

3. 针对各学科专业的特点,精心设计和合理调整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在复试时当场随机抽取考题,做到“一生一题”。

4.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复录比1.2:1的比例安排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录取。

5. 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监察小组参与核分、监督登分过程。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提交研究生院备案。提交纸质材料包括《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记录(推免生)》、《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推免生)》(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推免生)》。

四、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需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对相关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公开或授权的专利、大会报告、获奖情况等。

2.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采取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硕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硕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复试时间

研究生复试时间学部统一安排,拟定于923日左右开始。 

、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复试时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交学部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6版).doc);

5)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我校将拒绝申请人的免试申请。

2. 资格审查小组和学部研究生秘书负责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考生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研究生秘书负责考生的报考信息、学生证和二代身份证件等信息核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 研招网推免系统打开后,由研招网推免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系统同时短信通知,请及时登录确认复试)。

、成绩评判及拟录取条件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

2)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在满足上述(1)、(2)条件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 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6).doc。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学部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

3. 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4. 网络复试需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公平。所有复试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完善“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的情况,则需要重新安排时间进行复试。

5. 所有复试工作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提交研究生院存档。

6. 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登分过程监督小组需全程参与,并要求每张打分表有专家签名。

九、信息公开

1. 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复试名单,各学部在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在学部网站上公布。

2. 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 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成员到网络复试考场及现场复试考场巡视。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即: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参与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申诉,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研究生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及时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十一、体检

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体检不合者不予录取。

十二、其他

1. 本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

2.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录取通知书)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4. 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6. 本办法由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21-60873210

材料接收邮箱:xhyjs@foxmail.com

考生申诉联系方式:邮箱gs@sit.edu.cn,电话021-60873567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2026版).doc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推免生2026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