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化学部请假单
发布时间: 2024-03-14 浏览次数: 10

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考勤与请假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上应香〔2024〕 1号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学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部全体教职工。分为坐班制人员(学部领导班子成员、学部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管理岗位人员等)和非坐班制人员(专任教师)。

第二条全体教职工日常工作实行电子考勤全院大会及集体活动以签到形式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会者,请在会议开始前填写“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请假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递交到院办留存

第三条全体教职员工应为人师表,诚实守信,严禁代考勤行为的发生(学部随时对可疑情况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代考勤和被代考勤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全体教职工的事、病假均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执行,事假一周以内(含一周),病假两个月以内(含两个月)者,须填写“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请假单”(见附件,可从学部网站下载),审批后,院办留存;事假一周以上、病假两个月上者,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第五条所有坐班制人员应严格执行坐班工作制度;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或不能来上班的,按照考勤与请假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1. 学部正职请假:主任或书记请假,应先相互请假告知,书记离开向主任请假,主任离开向书记报告,主任、书记同时离开,须委托一位班子成员临时代理学部工作。同时请假应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报学校备案。

2.学部副职请假:临时离开或校内开会,须向办公室人员告知去向。长时间离开,除告知办公室人员外,同时须征得主任和书记同意;学部副职请事假一周之内(含一周),由主任和书记同时审批报学部办公室备案。一周以上,学部出具初步意见后(主任和书记同时审批),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3.学部中层请假:学部中层包括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等,请假制度同第2款。

4.其他坐班人员请假:临时离开或校内开会,须向本部门主任告知去向。长时间离开,除告知本部门主任外,同时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各部门主任离开时,除告知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外,须告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院长或书记报告。

第六条.旷工认定及处理

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第七条学部各办公室是服务师生和其他人员的对外窗口,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树立服务意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师生做好服务的同时,也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第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部办公室。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

2024年1月

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请假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