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0 浏览次数: 113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教学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331日(周五)上43日(周一)的课,41日(周六)上331日(周五)的课,42日(周日)至44日(周二)放假

因放假所缺课时由任课教师自行补足。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稳定工作。



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2017320